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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有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改革之星”

本期转载《晶报》长篇通讯,旨在学习发扬厉有为“甘为孺子牛”的时代精神。厉有为从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全国政协委员的官位退出后,仍应邀担任深圳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为行业发展摇旗助阵、牵线搭桥,致力推进工艺美术的高端发展。

——编者

厉有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改革之星”

晶报记者  易少龄

厉有为从一个放牛娃成长为中国有名的“改革之星”;他在深圳第一次面临十字路口的抉择时带领深圳人二次创业、再造辉煌;他经历了改革开放中著名的“大论战”,中央批准他退休时,他写了一首诗叫《血路》——“风口浪尖弄潮头,改革必伴热血流,血路杀得伤遍体,夕阳染红孺子牛。”

从技术员到市委书记

出生于辽宁省新民的厉有为,却在湖北十堰度过了人生的二十多个春华。从吉林工业大学机械系毕业后,厉有为分配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任技术员。1967年,厉有为自愿报名支援祖国大三线建设,在穷乡僻壤的郧阳大山区十堰开始了筹建第二汽车厂的开拓性工作。当时实行的老厂包新厂办法建设“二汽”,建设者来自四面八方,一些管理和技术人员分别来自“长春一汽”、“北汽”、“上汽”等。

在第二汽车制造厂,厉有为从生产准备办公室技术员、干部组干事、技术干部管理组副组长、组长等工作做起,先后担任二汽化油器厂党委副书记、书记,第二汽车制造厂第一职工医院党委书记。

1983年,厉有为开始出任地方党政机关领导职务,先后任十堰市委副书记、十堰市市长,市委书记,他形容自己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知无畏状态上任,肩上有重担,心里有群众,脚下有大山,一门心思想着把群众的事办好。

19896月升任湖北省副省长,厉有为在十堰工作生活近23年,可以说这座山城曾经见证了他难忘的青春岁月,成就了他早年的事业。

力争中央支持解决十堰防洪工程费用

在十堰当上父母官后,城区的防洪问题一直是厉有为的心头大患。十堰因清朝在百二河和犟河拦河筑坝十处以便灌溉而得名。在建二汽前,十堰地区根本谈不上防洪设施。

厉有为经历过两次教训深刻的暴雨。“一是1970年夏的暴雨,把道路几乎全部毁掉,新建的宿舍和厂房成片倒塌,我也差点被洪水冲走;二是19827月,下特大暴雨,山洪暴发,“二汽”40多个车间泡在水中,从美国进口的贵重的格里森齿轮加工机床全部埋在泥里,房屋倒塌,供水、供电、通信、交通中断,14人生命被夺,净损失过亿。”此后,省水电设计部门按工程规划设计预算,共需投资1亿多元,其中二汽分担7300万元,十堰市分担2900万元。然而,当时的十堰市刚刚成立,2900万元防洪经费没有着落,湖北省政府也无力列入计划。这急坏了厉有为。无奈之下,他跑到北京,找时任水电部长钱正英,请求她给予指导帮助。钱部长认真听完汇报后说:“现在长江、黄河的重大防洪工程,我还在发愁,黄河成了悬河。十堰市现在确实灾情隐患很大,但全国急需解决的大事很多,目前很难排上队……”

回到市里,厉有为又与二汽领导商量,他们说李先念同志对二汽防洪很关心,曾批示过两次,可否找找李先念主席想想办法。厉有为与市委书记王清贵商量,以两人名义,给李先念写信。厉有为写好了三页半纸的信,并由王清贵和他签名,跑到北京,联系到李先念主席的秘书,托秘书千万把信转交。很快,李先念的秘书打电话告诉厉有为:先念主席对你们的信作了重要批示……

没过多久,钱正英部长打电话找到厉有为,又把先念主席的批示递给他看。批示是:“二汽和十堰市的防洪问题,要抓紧解决。这笔钱应该花,否则,一旦发生类似安康的灭顶之灾,损失就难以估量。”就这样,3000万元的防洪建设款争取到了,经过两年的建设,解除了十堰的洪灾水患。

在十堰启动中小城市户口改革试点

在二汽初创阶段,招录的骨干职工全部是河南、湖北等地的退伍军人,大约15000名。绝大多数家属孩子都在农村,两地分居给生活造成极大困难,每到春种、秋收季节,这些职工要回家帮助种地、收割,对汽车生产影响很大。此外,十堰是由山村形成的“三线建设”新城,不少企业职工也都是农村户口。按当时的政策,没有落下城镇户口,供应口粮、就业、分配家属宿舍、甚至孩子入学读书等生活基本问题都解决不了。虽然市公安局每年有一些“农转非”指标,也是杯水车薪,这么大批量的农转非问题通过当时的正常渠道几十年也解决不了。

厉有为与市委书记王清贵一起商量解决这些人的户口问题,考虑到当时全国的粮食供应形势好转,国家可以供应议价粮,于是提出了“中小城市户口改革试点方案”的设想。方案提到省里,省政府负责人表示,要搞这样的试点,除非中央特批。

他们就以书记、市长两人的名义,给时任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写信,请求把十堰市作为中小城市户口改革试点城市,在不增加国家粮食补贴的财政负担的前提下,解决工人家属的“农转非”问题,这部分人吃国家供应的议价粮。高出的粮价由职工个人负担。

厉有为回忆说,没有料到的是,这一方案完全符合我国的情况,胡耀邦总书记在报告上作了四百三十五个字的重要批示,认为这一方案一方面加快了我国城市化步伐,促进中小城市发展;另一方面在农村让出一部分耕地,让留在农村的人口占有更多的耕地,从而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富裕步伐,这是个各方面都皆大欢喜的政策。

此举施行,不仅解决了当时十堰几万人农转非问题,而且为全省提供了解决类似问题的范例。

参与陪同小平视察深圳

厉有为的改革之星道路注定要和深圳联系在一起。1990年,厉有为在湖北省任副省长。一次因公出国,一下飞机就接到通知,说中组部的领导要找他谈话,先别回武汉了。得知要调去广东深圳工作,厉有为毫无思想准备,当时就问中组部领导:“什么是经济特区?”部领导想想,巧妙地回答,“你去了以后,看看文件就知道了。”

12月初,时年51岁的厉有为来到深圳,并在这片热土上打下深深的烙印。厉有为在深圳期间,正值小平二次视察南方。小平视察深圳时,他任深圳市委副书记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小平视察深圳的接待工作是他具体安排的。“那是人生中最受教育、最受振奋、最受鼓舞的5天。”作为主要陪同者之一,厉有为全程见证了这段值得永远珍藏的历史。

厉有为回忆道,当时关于经济特区怎么发展,可谓思潮汹涌,看法各异。特区干部心情还是很不安的:一是市场经济改革取向会不会改变;二是地区倾斜的特区政策要不要取消;三是改革开放路线会不会改变;四是经济特区姓社还是姓资;五是股份制经济是不是私有化,民营经济发展是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这些问题都困扰着特区干部,不时挨批,甚至被攻击、辱骂。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小平视察南方发表了重要讲话,上述问题迎刃而解。小平视察南方,指明了中国改革开放前进的方向,人们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重大问题也都解决了。

科技立市引导产业升级

1993年,是深圳“科技立市”的关键年。这一年,厉有为拍板做出了大胆、极富争议性的决定:即在特区范围内,停止发展三来一补企业,并在特区外建龙岗大工业区。后有媒体评价道:这一年,深圳第一轮产业升级启动,也是深圳第一次自觉推动产业升级的开始。在经过十余年的高速发展后,将高新技术产业确立为深圳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目标,使深圳提前在产业转型浪潮中来了个漂亮的转身。

多年后的今天,厉有为强调:“首先说明一点,任何重大决策,都不是我个人的决策,都是市委、市政府一班人,甚至包括很多老领导同志在内的集体决策。”

这些决策包括,淘汰落后的生产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花大力气以优惠政策吸引海内外高科技人才;在农村全力推行股份合作制经济;在城市的中小国有企业中推行职工内部持股制;对符合条件的有规模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发展为公众股份公司;对于高科技企业实行职工和技术人员及技术持股制;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各种所有制产权均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平交易;建立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使科技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和一整套科技市场运行机制;创立创新投、高新投等基金担保公司,促进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创立城市合作银行,推动金融业和企业发展。对以上重大决策都制订了相关的规定和条例,甚至通过市人大上升为法律。

关于“所有制”问题的大争论

厉有为不仅见证了小平视察南方,而且经历了两场轰动全国的大辩论:一场是某学者发起的“特区不能再特”论,另一场则是1997年关于所有制问题的大争论。

1994年早春,一场关于“特区”的争论不期而至。当时,某学者在一份以内参形式上呈中央的报告中提出,特区不能再“特”下去了。对特区提出了八大质疑,并抛出“特区是少数人垄断的市场经济”、“特区寻租”、“特区形成特殊利益集团”、“特区是国中之国”等评语,“特区不能再特”的论调见诸海内外报端,有人在中央党校的讲坛上向“特区”发起了攻击。

19958月,时任市委书记厉有为在一次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正面回答了记者对这一问题的提问,系统介绍了深圳特区建立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对国家的贡献,并对某学者进攻予以回应。接着《深圳特区报》发表了三篇评论员文章,其中一篇《棍子向谁打来》就是厉有为本人执笔的,触及到论战的实质问题。人民日报社为此论战发了内参。论战至当年秋天才渐渐淡出。

1996年秋,厉有为到中央党校参加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3个月时间内,他共写了四篇文章,其中《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一文写了2个月,花的时间最长。厉有为以这篇文章作为毕业论文,并经老师指定在毕业典礼上进行交流发言。他提出,为适应中国已经设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中国必须在所有制问题上有所突破。他在文章中提出八种公有制实现形式,指出股份制不是私有制,发展民有经济不是私有化,主张多数劳动者占有多数生产资料,主张介乎公有和私有之间的社会所有制。

实际上,当时的经济改革与国企改革,总是被所有制问题绊住脚,厉有为只是试图从深圳改革开放的经验出发,提出和探讨这个问题。没想到踩了当时所有制的雷区,碰了“公”与“私”的高压线,顿时掀起了轩然大波。

最早出现的一份匿名批判厉有为的“白皮书”,说厉有为这篇文章是“精心准备抛出的一份企图彻底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改革方向的政治宣言和经济纲领”,并指名道姓地直斥厉有为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浊流”。随后,来自全国各地的批判接踵而至。更有党的领导机关干部认为他的文章是“干扰”、是“杂音”。

宛如晴空一声霹雳,这些大批判厉有为是始料未及的。多年后,厉有为回忆起当时的一幕,“骂得很厉害”,“压力很大,感觉到改革很难”。 当年4月,江泽民在中南海找他谈话,讨论这篇文章,总书记对他说,你回去安心做你的书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厉有为觉得非常温暖。

199752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发表了重要讲话,厉有为的文章观点符合“5·29”讲话精神,大批判的声音就消失了。

“请先把我免掉再发这个文件”

今年粤府【2009201号函《关于内伶仃岛管辖权归属的批复》中,明确把内伶仃岛归属深圳市管辖。这个文件足足迟到十多年。内伶仃岛归属早有争议。1992年,广东省民政厅依据1952年政务院文件,把内伶仃岛划给珠海市管辖。

这一裁决,有两大问题:一是越权裁决,民政厅没有裁决海岛归属的职权;二是,这一裁决不符合内伶仃岛一直由深圳管辖的实际情况。厉有为依据1979年国务院同意设深圳市、珠海市的文件,依据深圳撤销管理区设南山区把内伶仃岛划入等文件,依据珠海市出版的书和地图等向朱森林省长汇报,朱省长表示不知道省民政厅的裁决。不久省政府有了正式的把内伶仃岛划给珠海的红头文件,在此文件下发前,先发给省委常委征求意见。

厉有为在拿到此文件后,在一次省委常委会后,厉有为把有关内伶仃岛的有关文件、图纸、书籍摊开,向书记们汇报,厉有为说:“如果省政府非要下发这个文件,把内伶仃岛划给珠海,请求省委先把我免掉,否则我无法向深圳老百姓交代。”谢非书记最后决定:这个文件不发,此事重新调查。在后来的重新调查中,发现了1955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珠海县内伶仃岛划归宝安县管辖》的批复。省法制办2006年又请示国务院法制办,请求裁决。国务院法制办裁决1955年国务院63号文件有效,争拗到此为止。

夕阳染红孺子牛

或许是生在农家,从小就与牛打交道。到全国政协工作的厉有为,一直跟踪调研解决外来劳务工的问题,并连续三年将提案报请了全国政协。他在全国政协写了六篇关于“农民工”的提案和发言,给政府提出建议和方案解决外来劳务工的社保问题、户籍问题、同工同酬问题、住房问题、工伤问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等。比如,厉有为曾提案为外来劳务工“正名”,在提案中提出,“农民工”的称谓凸显出计划经济时代造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等深层次的体制障碍问题,他们多数人没有做过农民,中学毕业后就到城里做工,他们只是农村户籍,到城里做工是符合我国城市化、现代化潮流的。应从实际出发,比较科学地以他们从事的职业来界定他们的称谓,改称为“新型合同制工人”,简称“合同工”,使其依法享受产业工人的应有待遇……

“我在城市工作几十年,到政协后多跑跑农村,补上一课,了解不少‘农民工’存在的问题,不但值得同情,而且需要政府研究解决。”厉有为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说,深圳的辉煌是千百万“农民工”创造的,他们是国家的主人,可是,不是城市的主人。中国必然走城市化道路,八亿多农民中,必有相当部分转入城市或城镇,怎么解决好这部分人的问题,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中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大问题。

“现代化”一词曾代表着国人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和追求。对中国如何进一步实现现代化这个问题,毛泽东、邓小平都进行了周密的思考。邓小平提示中国三步走的发展战略,视察南方时又让广东率先实现现代化。

2003年,作为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理事长的厉有为,向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发言稿,主张建立国家现代化指标体系,用以衡量现代化水平和现状。

在那次发言中,他提出了制定现代化指标体系的七原则,即第一,以人为本;第二,以城市为主体、兼顾农村;第三,指标体系的全面性和协调性:应包括经济、社会、人文和环境等方面,使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第四,指标体系中的主要指标的国际通用性和地区(城市)之间的可比性;第五,指标体系的时代特征:既反映工业化又反映信息化;第六,指标体系的科学化:应用先进的现代统计手段和科学确定指标之间的权数。第七,指标体系的阶段性:大体应包括基本实现现代化和现代化两个阶段。目前,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和其他研究机构,已初步提出了衡量现代化的指标体系,用以指导现代化的实践。

 

1993年,是深圳“科技立市”的关键年。这一年,厉有为拍板做出了个大胆、极富争议性的决定:即在特区范围内,停止发展三来一补企业,并在特区外建龙岗大工业区。后有媒体评价道:这一年,深圳第一轮产业升级启动,也是深圳第一次自觉推动产业升级的开始。

 

● 厉有为大事年表:

1938年:出生于辽宁省新民。

1964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机械系。

1964年:任第一汽车制造厂综合计划室计划员。

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7年:5月起,任第二汽车制造厂生产准备办公室技术员、干部组干事、干部处技术管理组副组长、组长。

1979年:任二汽化油器厂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3年:第二汽车制造厂第一职工医院党委书记。10月后,开始出任地方党政机关领导职务,先后任湖北省十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

1989年:6月,任湖北省副省长。

1990年:12月,调任广东省,任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深圳市委党校校长。

1992年:6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同年11月任深圳市长。

1993年:4月,任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

1995年:5月,任中共深圳市委书记。

1998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

2003年:3月,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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